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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7年心理咨询师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考试安排


发布日期:2007-03-29发布人:admin

 

     为加强全国统考报名点、鉴定考点及鉴定考卷安全的管理,严格审核报名人员的申报条件,提高全国统考职业的培训质量,从今年开始,在全国范围内实行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日(简称“统考日”)制度,有关事宜如下:
1、全年安排两次鉴定考试,考试级别为3级、2级,时间分别为5月20日和11月18日。
  具体时间安排:
  08:30~~10:00理论知识考核;
  10:30~~12:30专业能力考核;
  14:30开始综合评审面试,时间由省鉴定中心确定。
2、考生进考场必须出示有效证件(准考证、身份证,在校学生要出示学生证)
3、二级心理咨询师综合评审采取面试的办法,考生需递交论文一式三份,在考试日前35天由报名单位统一递交省中心,面试时间在考试日当天下午14:30进行,面试按省中心指定顺序进行。
4、全国统考职业五级、四级、三级有1科成绩不及格,二级、一级有1科或2科成绩不合格,考生只有一次补考机会。需进行补考的学生,只能在相邻一次全国统考中进行补考,隔期不能参加补考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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